请登录
四川成人和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笔记串讲 - 法学类 - 0243民事诉讼法学 - 浏览文章

00260刑事诉讼法学小抄3

2016/5/26 16:10:040人浏览0评论

64刑事诉讼期间: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

65诉讼中止:是指办案机关在立案以后到案件审结的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情况而将正在进行的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障碍消除后,再恢复诉讼。

66鉴定:是侦查机关或部门为了解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活动。

67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缉拿依法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

68侦查终结:是侦查机关或部门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证据已经清楚,可以结束侦查,并对案件作出结论和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69起诉:是指法律限定的国家专门机关或个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活动。

70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控诉被告人犯罪,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活动。

71自诉: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控诉被告人犯罪,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活动。

72审查起诉:主要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起诉,即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73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74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程度。

75法庭审判: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

76简单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较普通审判程序简单的一种刑事审判程序。

77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

78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和判决执行过程中,对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79决定: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诉讼的过程中,贪污就有关诉讼程序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方式

80第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

81第二审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依法提出的上诉和抗诉,对下级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进行审判的诉讼程序。

82上诉:是指法定的诉讼参与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时,依照法定的程序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行为。

83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决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

84上诉不加刑:指第二审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85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审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

86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87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为实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88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的方法。

89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我国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关键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