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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17/4/27 14:18:460人浏览0评论

怎样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6-11-22 17:48

答: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称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简称“认定机构”)。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暂不能申请认定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之外的其他六类教师资格)。获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1.学历合格。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包括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4.体格检查合格。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上述五项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历合格

国家规定,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分别为:

1.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6.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注意:部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种类的合格学历要求。所以,在这些省份,合格学历标准以本省份国考改革的文件或公告为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还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按当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请认定。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少数方言复杂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以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普通话的相关政策可访问“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www.cltt.org)加以了解。普通话测试站请到各认定机构工作网站查询,或查找各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

(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政策

目前教师资格考试分为国考和省考两种形式,已经有28个省份实行了国考,只有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个省份没有实行国考,仍沿用自治区和兵团原有的考试模式。

1. 国考省份的政策

国考的相关政策和考试安排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阅。原省考成绩有效期及过渡办法,请参阅本省份的改革文件、实施细则、政策解答等。

国考省份中,该省份实行国考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师硕士,简称“师范生”)是否继续执行师范生直接认定政策,以该省份的国考改革文件或公告为准,如无特别说明,一般改革前入学的师范生仍实行直接认定政策,但前提是拟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就读的师范专业相同。

2. 非国考省份的政策

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简称“非师范生”)和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教师资格考试多在申请认定前36个月举行,请提前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了解考试政策和考试安排。其联系方式可查看本网站“各省份认定工作网站”和“联系电话”栏目。

这四个省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凭毕业证书或学业成绩单(仅限应届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等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拟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对应的,须参加相应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

(四)体检合格

身体检查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当年认定工作通知中,都会将体检医院、体检要求等给予说明。

体检标准、办法和体检项目等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填写并盖章;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填写盖章。必要时,有关单位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流程

(一)了解认定政策和认定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提前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要求(如何确定哪个认定机构为“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请参见另一常见问题“在哪儿、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认定机构会提前公布认定流程和条件,请您访问该认定机构工作网站、关注当地有关媒体或关注学校通知,以了解相关信息,例如:哪些人员可以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何时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何时网上报名、您应选择哪个现场确认点、何时现场确认、提交什么材料等。

本网站“资格认定”栏目一般会转载各省份认定工作总体安排,可供参考。

(二)认定申请网上报名

在拟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其公布的网址进行认定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有两个入口。一个是红色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一个是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参加国考合格且以国考成绩申请认定的申请人,请点击红色入口报名,其他类型申请人请点击绿色入口报名。

注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时,切勿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非师范生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要提供师范生身份证明(具体要求按各认定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8)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等待认定结果

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应材料后,请耐心等待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内蒙古、新疆、新疆兵团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师范生以及各省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生在现场确认后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等待时间一般为12个月。认定合格的,根据认定机构的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注意: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即使因审核疏漏通过了认定,其取得的教师资格也无效。涉及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处理。

 

可否查询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2016-11-29 09:06

答:本网站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查询服务,请与发证机关(即当时的“认定机构”)联系。本网站无各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或工作网站地址,请您自行查询。如果您想知道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和电话,可点击本网站右侧“各省份认定工作网站”和“联系电话”栏目。

如果您知道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可以在“证书验证”栏目验证,打印显示验证信息的网页。

  

不能正常登录或忘记了密码怎么办?

2016-11-29 09:06

答:一、如果您不能正常登录,请按以下提示操作

1.确认您是否已经报名成功。如果没有,请先网上报名。

2.以往的报名信息仅在当时有效。教师资格认定或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再登录。若此次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或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请重新报名。

3.请仔细核对登录界面需要填写的各信息项内容,确保与您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内容一致且输入无误(注意输入法全角和半角的区别)。

二、若不存在上述问题,系统提示“登录密码错误”且忘记密码的情况下,请按以下提示操作

1.点击“登录”按钮旁的“忘记密码”链接,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各项信息和验证码,提交后,密码重置邮件将发送到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中。

2.如果报名时邮箱填写错误,请联系教育局协助将邮箱改成正确的,然后按照上一条的提示重设密码。

3.如果上述两种方法仍然无法找回密码,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A4纸上(复印时请将复印机或传真机的墨色浓度调浅),并在其空白处注明“资格认定找回密码”或“定期注册找回密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接收密码的正确电子邮箱,经本人签名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还需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页)传真到010-58800134,我们会及时处理,请耐心等待,并注意接收邮件。如有问题,我们会与您联系,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若不存在“一”中所列问题,而且密码正确但登录页面仍提示“登录信息有误,请仔细核对”时,请按照“二、3”中的要求,再附加报名号、认定机构(或注册机构)名称、现场确认点名称等信息,并注明“请核实本人登录信息”,传真给我们,我们会及时核实并与您联系。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后,想以另一种身份重新报名或选错报名时间段或认定机构,需要重新报名,怎么办?

2016-11-29 09:04

答:此问题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 已经使用全国统考成绩(简称“国考”)完成了报名,但又想以本省份非统考成绩(简称“省考”)或者以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身份直接认定报名,而且拟重新报名时所申请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已报名的信息不相同;

2. 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考”成绩,已经使用其中的一个成绩进行了报名,但现在又想用另外一种“国考”成绩报名;

3. 所申请认定的教育局在本季安排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网报,您错报到了前面的时间段(即您不属于前面某报名时间段内应进行报名的人员范围),现在想在正确的网报时间段内报名;

4. 选错了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现在想修改到正确的教育局(该教育局的报名时间尚未结束),但错选的教育局已经结束了认定工作。

凡属于以上情况之一的申请人,都无法通过修改已报名信息来解决上述问题。如果想重新报名,只能向本网站提交重新报名申请。但务必请您确定重新报名申请的教育局网报时间尚未截止,否则您本次将无法再报名!

提交申请的办法如下:

1. 将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注明“申请本季教师资格认定重新报名”,并写下您的已报名信息的网上报名号、重新报名原因、联系电话,抄写身份证号码,签上您的姓名;

2. 将写有上述内容的纸张传真到010-58800134(请将复印机或传真机的墨色浓度调浅一些)。

我们接到传真后会及时处理,请耐心等待。您可稍后自行尝试重新报名,无需再来电询问。

凡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都无法再重新报名,只能登录后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如不能正常修改报名信息,请联系现场确认点或认定机构进行修改。

国考合格人员怎样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2016-11-29 08:55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考”)合格人员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还不能直接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果您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还必须经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这一流程。

申请认定与国考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间、报名网址、报名材料等信息,请向拟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了解(具体请参阅常见问题栏目中的“在哪儿、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问题),在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其公布的网址进行报名。各认定机构网上报名日期不是统一的,全国总体分为春季(上半年)和秋季(下半年)两个大的批次。部分认定机构公布的认定通知中限定了当前批次受理的人群范围,请仔细阅读确认。如果您不属于其规定的范围,即使网上可以报名,现场确认也无法通过。

如果认定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是“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则以国考合格成绩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不要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注意:您在访问网站时,应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不要通过百度等搜索。

在哪儿、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016-11-21 18:30

答: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但个别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有所调整,如在河北省,这三类教师资格已经改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所以认定权限以各省份的规定为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但在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这四个直辖市,这三类教师资格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高校拟聘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根据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此办法不适用于已经毕业的人员)。在读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生)在哪里申请,需根据本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中有些特殊规定。因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相关政策还需按照各省份有关政策执行。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还会设立现场确认点,用于申请人前往提交纸质认定材料。现场确认点受理的人员范围和受理时间由认定机构规定,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对照和区分,选择自己所属的确认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去现场确认。

所有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都需要定期注册吗?

2016-11-21 18:24

答:不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目前仅限于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相同类型民办学校的在岗教师是否纳入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省份根据自身情况划分注册试点地区、学校和对象。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区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被工作方案纳入注册范围的人员必须参加注册,未纳入注册范围的人员无需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参见本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中的《关于不属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问题的说明》)。

错过报名时间还能补报名吗

2016-11-21 18:18

答:网上报名起止时间由各教育局设定,本网站无法延长教育局设定的网报截止时间。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请下次再报名。由于本网站故障导致申请人没能成功报名的,本网站工作人员会联系相关省份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各有关教育局会在每次报名前通过其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发布通知,包括申请人员范围、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提交的材料等信息,请及时关注,并按其规定执行.

为什么开网了我还报不了名(网页提示该机构未开展工作或给出了报名时间段)?

2016-11-21 18:20

答:如果网页提示“该机构目前未开展认定工作”或“该机构目前未开展定期注册工作”,说明该教育局尚未启动认定工作或定期注册工作。请您联系该教育局,进一步了解其工作安排。

如果页面提示“该机构的网上报名时间为********日到********日”,说明该教育局的报名时间未到或报名时间已经过了。如果报名时间未到,请您耐心等待,在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报名。如果报名时间已过,请下次再报名。

另外,本网站没有各教育局的联系电话或工作网站地址,请您自行查询。如果您想知道各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部门的网站和电话,可点击本网站右侧“各省份工作网站”和“联系电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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