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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人和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笔记串讲 - 法学类 - 0226知识产权法 - 浏览文章

正元教育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2015/11/11 10:47:410人浏览0评论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2、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不可获专利的主体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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