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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教育2015年自考金融法考点:票据的种类

2015/11/12 13:40:170人浏览0评论

票据的种类

现在国际上一般都认为票据应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一)汇票

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地支付确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本票

本票也称期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允诺于指定的到期日,由自己无条件地支付确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三)支票

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金融业者(例如,银行、信用合作社等)于见票时无条件地支付确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的主是区别在于:支票中的付款人必须是金融业者,而汇票中的付款人不局限于金融业者;支票的付款时间必须是见票即付,而汇票的付款时间不限于见票即付;支票只能起支付工具的作用,而汇票除具有支付工具作用之外,还具有信贷工具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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