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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自考保险法复习资料:信用保险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

2015/11/12 17:03:130人浏览0评论

主要内容概要:

信用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的特征;信用保险合同的种类(重要);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了解)。

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的特征;保证保险合同的种类(重要);保证保险合同与信用保险合同的异同(重要)。

(一)名词解释

1、信用保险合同:指作为债权人的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经代为赔偿后而代为向债务人索赔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2、保证保险合同:指作为被保证的债务人或雇员未履行债务或是以欺骗舞弊行为,给债权人或雇主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人代为赔偿后从而取得代位追偿权的一种保险合同。

(二)选择、简答或论述

一、信用保险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公益性

2、主体的特殊性 经营信用保险业的保险人,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特别授权。

3、承保危险的无规律性

二、信用保险合同的种类

1、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主要险种,(1)普通出口信用险 (2)寄售出口信用险 (3)出口融资信用险 (4)托收方式出口信用险

(5)中长期延付出口信用险 (6)海外工程出口信用险

2、(国内)投资信用保险合同

3、(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 主要险种,(1)贷款信用险 (2)消费信用险

三、保险责任

1、政治危险责任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及暴动

(2)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或没收

(3)政有关部门汇兑限制

2、信用危险责任

(1)买方无力偿付债务

(2)买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4个月以上未支付货款

(3)买方拒绝收货及付款而其原因并非由被保险人违约,且被保险人以采取了必要措施包括必要时向买方起诉,迫使买方收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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