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四川成人和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笔记串讲 - 经管类 - 0069国际税收 - 浏览文章

0069国际税收复习资料1

2016/5/26 10:43:090人浏览0评论

(一)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本质是什么?

有两种含义: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一集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其本质是国家间的税收关系。

   (二)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1,  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  在所得课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3,  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4,  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5,  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三)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类?

1,  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  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  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四)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

 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无论是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在实践中,有些国家将自然人居民分为非长期居民和长期居民,非长期居民负有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长期居民负无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

    (五)根据我国税法,各类所得的来源应按照何标准判定?

1,  经营所得实行常设机构标准。(实际所得原则)

2,  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为标准来判定。

3,  投资所得中:①股息按分配股息公司的居住地为标准。

               ②利息按居住人的居住地或资金的使用地为标准。

               ③特许权使用费按特许权使用地为标准判定。

               ④租金按租赁财产使用地为标准判定。

4,财产所得中:不动产按不动产所在地为判定标准;动产以转让地(过户手续办理地)和转让者居住地为标准判定。

(六)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为什么会发生所得国际重复征税?

是由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对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类似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原因:1,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是由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标准相互冲突造成的。

       2,两国不同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具体有三种:

     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公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七)减除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哪些?

1,  扣除法。指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国外所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

2,  减免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在标准税率的基础上减免一定比例,按较低的税率征税,而对其国内来源所得按正常的税率征税。

3,  免税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外国所得给予全部或部分免税待遇。

4,  抵免法。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缴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纳的税款,从而实际征收的税款只为该居民应纳本国税款与已纳外国税款的差额。


关键字: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0069国际税收复习资料2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