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什么是抵免限额?如何计算抵免限额?
当来源国税率高于居住国时,本国应纳税款的抵免限额不能超过国外所得按照居住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它是允许纳税人抵免本国税款的最高数额,并不一定是等于纳税人的实际抵免额。
(1) 分国限额抵免法。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自每一个非居住国取得的所得,分别计算出各自的抵免限额:
分国抵免限额=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总所得)
(2) 综合限额抵免法。指居住国政府对居民来自不同国家的所得汇总相加,按居住国税率计算出一个统一的抵免限额。
综合抵免限额=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总额×(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总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总额=﹙居住国境内所得+全部境外所得)×居住国税率
(九)什么是税收饶让?它有何意义?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额,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它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十)什么是间接抵免?
指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十一)什么是国际避税地?它有那几种类型?
又称国际避税港,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
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
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瑞士,列克敦士登,海峡群岛,爱尔兰,英属维尔京群岛)③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中国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
②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所得税,但对某一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卢森堡,荷属安地列斯)
③ 与其他国家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荷兰80多个,英国115个,法国110个,瑞典80多个,奥地利65个,卢森堡50多个)
(十二)转让定价对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① 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
② 是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③ 是跨国公司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
④ 是跨国公司实现知识产权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十三)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非税目标是什么?
① 将产品低价打入国外市场。
② 降低国外关税对关联企业出口产品的影响。
③ 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的利润。
④ 绕过东道国政府的外汇管制,及时把海外子公司的利润汇回国内。
⑤ 为海外的子公司确定一定的经营形象。
⑥ 规避东道国的汇率风险。
⑦ 如果跨国公司的居住国实行归属抵免制的公司所得税,则母公司多纳税就可以多冲抵一部分最终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