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育法的个体价值
一、教育法的正义价值
(一)正义的含义
《辞海》对“正义”的定义是:(1)公正的;公正的道理。(2)指语言文字上的恰当、正义的含义。(3)符合政治和道德准则的行为。正义是法律的基本价值。
正义是人类普遍认为的崇高的价值,是个人行为或社会制度的公平性、平等性、合理性、有序性。但绝对的正义是没有的,正义是相对的,是发展的,具有时代性、阶级性。
(二)教育法的正义价值
教育法的正义价值有两层含义:一是教育法本身是正义的;二是教育法能够公正地调整和规范教育关系和教育行为。
教育法本身的正义价值也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教育法以正义为理想和原则。二是教育法律规范是公正合理的。
教育法不仅是一种理想,一套合理的规范,也是一种现实的可操作的法律原则、标准和尺度,需要执行教育法律的人公正、合理地处理法律的实践问题。
教育法的正义价值还可以从教育法满足主体的需要来认识。从这一点来看,教育法的正义价值主要是对国家的正义价值和对个人的正义价值。对国家来说,教育法体现国家的本质。教育法也必须从个人出发,保证个人的教育权利得以实现,个人教育义务得以履行。
二、教育法的平等价值
(一)平等的含义
“平等”的基本意义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同等的待遇。平等的观念具有悠久的历史,要求平等是人的心理渴求。
(二)教育法的平等价值概述
教育法也是以平等作为其法律过程的基本原则之一,以追求教育平等为教育法的基本理念。教育法的平等价值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保证本国所有公民都有受教育的平等的权利;二是使每个公民有平等接受教育的义务。
关于受教育能够成为一项法定的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三种解释:一是“公民权说”。二是“生存权说”。三是“学习权力说”
平等与平均有一定的关联,但不等于平均。教育平等不等于教育平均。说它们有关联是说,平等中包含有一定程度的平均。
三、教育法的自由价值
(一)自由的含义
1、自由是人追求的最高境界
2、自由是必然基础上的自主选择
3、自由是个体社会性自由
4、自由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和谐
(二)教育法的自由价值概述
教育法的自由价值,其表现是多方面的
1、确保受教育者在法律的范围内获得自由
人的自由靠人类自己来实现和发展,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教育的制约。而最根本的动力则来自于对自由的追求和实践,所以,自由是人的主体性的重要表现。
2、确保教育本身的自由
教育法保证了教育本身的自由性质。首先,教育法保证教师自由地进行教学和学术活动,民主地参与教育管理活动。其次,教育法人地位得以确立,保证了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再次,教育法规定了尊师爱生的平等的师生关系。
本章小结
价值指的是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状况。教育法价值指一定的教育主体的需要与教育法的关系范畴,即表示教育法的属性对教育法律主体的需要的满足。教育法的价值与评价有关系,常用正义、公正、平等、自由、公共利益等价值表示。如果分类的话,可以把教育法的价值分为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社会价值可以分为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秩序价值;个体价值可分为正义价值、平等价值、自由价值。
本章思考题
1、什么是价值、教育法的价值?
2、教育法的价值可以分为哪几类?你认为怎样分类为好?
3、教育的社会价值是什么,有哪几种?
4、教育法有哪些政治价值?
5、教育法有哪些经济价值?
6、教育法有什么文化价值?
7、如何理解教育法的秩序价值?
8、你认为教育法的个体价值是什么,有哪几种?
9、教育法的正义价值的含义是什么?
10、教育法的平等价值的含义是什么?
11、教育法自由价值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