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德国学前教育沿革
第一节 德国学前教育沿革
一、近代德国学前教育的创立和发展
19世纪德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世纪的最初20年,其中最早且最负盛名的是侯爵夫人巴乌利美开设的保育所。它招收母亲从事日间农业劳动并已断奶的1—5岁的婴幼儿,重点在于保护其健康。
1819年幼儿教育家德切克设立了柏林最早的常设托儿所,以城市劳动阶级的子女为对象,招收9个月至2岁的婴儿。
19世纪20年代以前的德国幼教设施,具有一下特点:(1)以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和解决父母因忙于工作而无暇照顾的问题为主,教育是附带的。(2)幼教设施的费用主要靠慈善捐款,在未能捐款时才由地方公费负担。(3)这些幼教设施没有统一的名称,并且多无固定场所。(4)担任保育的工作的人多半不是正规保育员和教师,而通常是孤儿院里年长的女孩子或失业居民及老妇人。
第二阶段,20世纪中期以后至40年代末,在英国幼儿学校的影响下,德国也出现了以佛利托娜为代表幼儿学校运动。这一时期德国政府的幼儿教育政策的基本倾向是:(1)政府并不设立幼教机构,而是采取鼓励私人开办并加以监督管理的政策。(2)认为这些幼教设施不应像英国的幼儿学校那样进行读、写、算等方面的正规教学,而应以护养为主要目的,鼓励室外活动。(3)强调宗教和道德教育,以培养守法劳动者。
第三阶段,19世纪下半期福禄倍尔幼儿园运动的发展。1873年,福禄倍尔在德国创办了一所学前教育机构。1840年,将其命名为,“幼儿园”。与德国以为的幼儿保育机构不同,福禄倍尔幼儿园以教育而非看护为主要任务,并以中上层家庭的儿童为对象。由此,德国幼儿教育机构的发展逐渐呈现出双轨的趋势。
二、20世纪初至战前德国学前教育
这一时期,政府还颁布了幼儿园条例,提出了建立各种各样的学前教育机构;指出凡招收2-5岁儿童的教育机构,均可称幼儿园。
三、 战后德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联邦教育审议会公布的全国教育制度、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领域,并把幼儿园3-4岁的儿童的教育纳入了教育体系中的初等教育部分:把5-6岁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第二节 德国学前教育状况
一、德国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类型及其管理
德国教育机构名目繁多,形式各异可归纳为三种:(一)传统幼儿园,(二)幼儿俱乐部或游戏所、儿童店,(三)根据不同的教育家名字来命名的幼儿园,如裴斯泰洛齐和福禄倍儿幼儿园、蒙台福禄倍尔幼儿园和瓦尔多夫幼儿园等。
德国幼儿园分公立和私立两种。公立幼儿园主要是由联邦各州的青少年福利局或其他相应的组织直接主办的。私立幼儿园分两种:由教会或社会福利组织主办的幼儿园和由工厂、大学、医院或个人开办的幼儿园。
在德国,上幼儿园是自愿的,不是义务教育。幼儿园与学校不同,德国的学校几乎都是公立的,不收费的,但所有的学前教育机构要根据家庭收入的多少来收费。
在德国幼儿园实行双向管理。其一,从主办部门和政府的关系来看,其一,从家庭和幼儿园的关系来看,两者的关系的通过合同来体现的。
二、德国学前教育课程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一)学前课程理论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德国政府确定了初级教育改革的目标后,在学前教育研究方面,出现了以功能论、学科论和情境论为代表的学前课程理论
1.功能论
功能论的目的在于运用所编制的程序或联系材料,使儿童获得一定的技能和技巧,促进学前儿童的智力发展。
2.学科论
学科论的宗旨在于:以科学本身固有的结构为基础,来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促进学前儿童的智力发展。
3.情境论
情境论起初以滋么尔为首的穆尼黑青年研究进行的“社会学习”课程研究和莱茵兰—法尔茨和黑森两个州进行的“模式幼儿园”研究为发展的基础。在理论上则以德国教学改革倡导者鲁宾逊和巴西现代民族教育家费瑞尔的教育思想为理论思想基础。
情境论的主要特点是:(1)以儿童的生活情境为中心。(2)社会学习和知识学习相结合。(3)建立混合组以取代传统的同龄组。(4)家长、邻里和其他成人的积极参与。(5)教学活动不应只局限于幼儿园,教学活动也可以在其他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中进行,从而充分发挥非专业教育者在学前教育中的作用。(6)灵活的教学安排。(7)将幼儿园变成儿童的生活环境,即儿童的活动场所的设置要符合开放式教学原则,使每个儿童的个性得到发展。
四、 德国学前教师训练有三个不同的层次:训练学院、技术学院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