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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人和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笔记串讲 - 教育类 - 0453教育法学 - 浏览文章

自考00453教育法学串讲资料5

2016/5/26 17:07:410人浏览0评论

第二章    教育法的价值

 

第一节  教育法价值的含义

一、价值

价值有多种意义。在经济学上,价值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商品的基本属性之一。从哲学上说,“ ‘价值’ 这个概念所肯定的内容,是指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它们的变化对于一定主体的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适合、接近或一致。”

二、教育法的价值

教育反映着人类的共同理想,也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共同理想。作为规范教育活动的教育法律,也就体现着普遍的和特殊的教育理想和价值追求。教育法的价值是一定的教育主体的需要与教育法的关系的范畴,即表示教育法的属性对教育法律主体的需要的满足,这主要体现为三个层次:一是教育法体现教育法制定者的需要和价值取向。二是教育法能够促进教育价值的实现。三是教育法的价值判断。

三、教育法价值的评价

教育法的价值的评价,是人们根据自身的教育需要和教育目的,对教育法的价值进行估计、比较、批评、选择、确定、预测和判断的过程。教育法的价值主要表现在这些评价方面。只有通过评价,教育法的价值才体现出来。

教育法的价值的评价是人的主体的反映。人的主体性主要体现为人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但人的这些特性在对教育法的价值评价方面不是任意的。它受到如下因素的制约:一是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二是受教育发展状况的制约。三是受国家政治理想和政治制度的制约。

第二节   教育法的社会价值

一、教育法的政治价值

(一)政治的定义

1、对政治的不同理解

      政治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历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有以下观点:(1)政治是一种伦理价值追求。(2)政治是一种超然力量的体现。(3)政治是对权利的获得、保持和运用。(4)政治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

2、政治的定义

政治是指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人们围绕着特定利益,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利来规定和实现特定权利的一种社会关系。这一定义有三个规定性:(1)政治是以一定的经济为基础。(2)政治的核心是围绕着特定的利益。(3)政治是借助于行政权力来规定和实现特定权利的活动。

(二)教育法与政治

教育法是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在教育方面的体现,同政治关系密切。它一方面直接受政治的制约,并为政治服务;另一方面,它又确认和调整政治关系,直接影响政治并促进政治的发展。

教育法直接受政治的制约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政治关系的变化发展是影响教育法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第二,政治体系改革制约教育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第三,政治生活的内容和政治活动制约着教育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

(三)教育法的政治价值

1、教育法的政治秩序作用

教育法制就是使教育按照特定的政治要求开展,以维护政治的稳定。但维护政治的稳定可以有两种作法:其一,从统治者利益出发把稳定看作是便于统治者的统治,为了政治的稳定可以牺牲群众的利益。其二,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保持政治的稳定和稳定的政治,这种稳定的内在意义是使人民能够有序地、公正地在社会中生活,使人民有生活的安全感。

2、教育法促进政治发展的价值

政治稳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是为了稳定而稳定,而是为了促进政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治发展就是对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的更新。教育法保证了教育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政治制度是一定政治思想的反映,社会政治思想的革新必然会使政治制度得以更新。所以,教育法对政治思想的发展和制度的革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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