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公共税收制度
1、税收的起源:
相关历史事件:艾斯尼基遭反;波阿荻西亚鼓动部下反抗斯韦托尼亚的统治;英王约翰要求课征“兵役免除税”后加速危机,被迫签订《自由大宪章》;英王查理一世力图通过税收敛财,导致内战爆发和自己的灭亡;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
2、税收的权力基础:一是通过公共服务来获得税收;二是用产权换取税收收入
通过公共服务来获得税收:臣民的税收支出增加必须与他们所享有的产权和贸易保护等价。
用产权换取税收收入:政府给予某个社会利益集团以垄断特许权,以获取收入来源。
政府税收的权力基础来源于它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和保护,这种服务和保护的最主要方面是私人产权的安全与市场竞争。只有这样,才能使政府的税基随市场经济活动的扩张而扩大,并始终保持其税收权力的合法性。
3、税收权的分配:
(1)施蒂格勒的最优分权模式
结论(了解):
A.为了实现配置的有效性与分配的公平性,决策应当在最低行政级别的政府部门进行。
B.与公平收入分配、提高总体资源配置效率有关的税收权应归中央政府;与提供各种非全国性的公共服务有关的税收则当归地方政府。
(2)奥茨的分权定理
结论(了解):对于某种公共产品来说,如果其消费是遍及该地域全部人口的,而且其提供的成本无论对中央还是地方政府来说都是相同的,那么,由地方政府来向自己选民提供的帕累托产量,总是比由中央政府提供的产量要有效得多。
(3)俱乐部理论
把社区比作俱乐部,即为了分享某种利益而联合起来的人们的自愿协会。
(4)偏好误识问题
如果社会在经济活动中并不完全具有确定性,地方政府比较了解本地区民众的偏好,而中央政府对全体民众偏好的了解并没有这么清楚,那么只有让地方政府来提供公共产品,社会福利才可能实现最大化;反之,如果由中央政府来提供,就不可能实现最大化。
(5)“用脚投票”理论
人们之所以愿意聚集在某个地方政府周围,是因为他们想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地方政府的服务与征收税收的一种精确组合,以使自己的效用达到最大化。当他们发现某地的这一组合符合自己的目标时,就会在这一地区居住下来,从事工作,服从并支持当地政府的管辖。这一过程就是所谓的“用脚投票”。
4、地方政府存在的必要性:
(1)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民众,即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了解所管辖选民的效用与需求;
(2)一国之内的不同人们有权对不同种类,不同数量的公共服务进行投票表决。
直接税
5、一次总付税的特征:(1)纳税人的任何行动都不能改变其义务(2)纳税人承担的恰好被国库得到的所平衡。
6、财富与收入的区别:
财富,指任何一时点上资源的存量。收入,指一段时间内资源的流量。
7、财富税分为:(1)财产税(2)资本税(3)继承税与遗产税
财富税,其税基按资产的存量来加以估算,而不是按资产的流量。
财产税,对非精神形式的财富课征的一种税收。包括对土地、土地上的建筑物课征。
资本税,对现有财富的一次性课税。
继承税,对继承财产的特权课征的税。
遗产税,某人死亡时,政府对转让财产的特权课征的税。
8、所得税分为:(1)公司利润税(2)工资税
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称“当期收益税”。
公司利润税,政府对公司各种盈利征收的一种利润税。
工资税,由雇主按雇员人数及所付工资缴纳的税收。
9、征收工资税的通常目的:
(1)工资税明白规定是用来为工人的福利计划提供资金的,例如美国对退休人员的付款是由工资提供的;
(2)工资税可以是政府实施其经济政策的工具。
间接税
10、传统意义上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区别:
(1)直接税,在这种税制下,纳税人的收入或福利将因纳税而相应减少。
(2)间接税,税负可以转嫁给他人。
11、间接税,包括:商品税、增值税、关税。
商品税,只对最终消费者的商品课征,而不对生产者之间的中间交易课征。
增值税,以企业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增值部分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关税,向对外贸易征收的税。
有效保护,对整个工业结构的保护程度。
12、名义关税与实际关税的区别:
名义关税,指最终产品的关税决定的。
实际关税,由中间产品与最终产品的关税共同决定的。
有效的关税保护取决于各产业所面对的实际关税。
13、关税对改善贸易的作用:
(1)关税改变了进口品与出口品的国外价格,使对方国处于不利地位,后者被迫进行一部分的支付,是关税征收国的明显收益;(2)可以视为一种通过关税从对方国家抽取的垄断性利润。
14、累进税和累退税:
累进税:越富有的人课税越重。
累退税:越富有的人课税越轻。
15、超额负担,是“无谓损失”,是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16、中性税收的重要思路:
(1)强调经济效率,即税收不应影响经济活动,不应产生超额负担;
(2)以税的普遍性本身为中性的衡量标准。
17、平等标志者中性的实现,不平等就导致非中性。